cncbk北京云联意案 已开庭审判,正义与黑恶较量才刚刚开始

    2019年10月29日广州黄埔检察院作为公诉机关起诉李华义等三名被告,罪名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三名被告当庭认罪,对自己所犯罪行表示悔罪,法庭会择日宣判。

    2019年10月30日 ,刑事(2019)内0402刑初275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于2019年10月30日第二十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刘志勇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法院审判长:李陈峰;书记员:孙晓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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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BK全体受害者:

黄浦赤峰两地已开庭,但不代表他们的定刑正确,尤其是赤峰,官商勾结的种种迹象已显露出来,这是一股强大的黑恶势力,后期的博弈会更激烈,专家论证和媒体报道,确有,千钧之力,但最关健的还是受害者们团结一心的力度,请仔细阅读《论证》加上他们犯罪的事实,这就是我们的底气!

      


       集资诈骗罪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最高可处十年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均并处罚金。个人集资诈骗10万元,单位集资诈骗50万元符合立案标准。与吸收公众存款同属非法集资的集资诈骗也是高利贷资金来源的一种,与吸收公众存款行为不同的是,犯此罪的高利贷在集资时隐瞒真实用途,未将集资款按约定用途使用,而是擅自挥霍、滥用,有时因放高利贷血本无归无法返还而潜逃,因高利贷也往往与违法犯罪联系在一起,往往集资时都允诺支付超高额回报,这些都符合集资诈骗罪的犯罪特征。

      我看北京云联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俞润东,副董事长吴文辉整人过程都是依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注册合法证照,打着中央习李政府提出的:万众创业,全民持股,'一带一路`在2020年打造7亿中阶级的中央战略布局。红顶官员站台,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支持,耀武扬威地进入全国广泛宣传

欺诈消费者,诈骗国民血汗钱,给社会造成不稳定。投资难民几百万,诈骗钱财几百亿以上。当下投资难民生活艰难,变为贫困户,连吃饭穿衣,教育子女都无能为力。要求公捡法对俞润东,吴文辉案重查!重审!严判!还老百姓一个公道,及时返还难民本息。

     

       《关于云联惠“传销”的司法对话》

         关于组织领导传销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是: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从我国刑法关于组织领导传销罪的描述和认定来看,构成组织领导传销罪须同时满足四个要件:

1、交纳入门费或购买商品、服务;

2、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返利的依据;

3、引诱、胁迫参加者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

4、扰乱经济社会秩序;

   下面是关于云联惠是否传销的一场模拟司法场景的对话,敬请社会各界人士思考和明鉴,罪行法定,真诚希望中国司法能进入一个新的文明阶段!

公诉人(检察官):云犯了组织领导传销罪

🦂1. 交纳入门费或购买商品、服务:

辩护人:按鑫证司法鉴定所出具的资料:云联惠的会员总数是约 896万人,其中免费会员是 769 万人;

请问公诉人(或法官),云全国 769 万的免费会员,他们有没有获得加入云的资格?

公诉人(检察官):他们有。

辩护人:那么请问注册时他们有没有交钱(入门费)?

公诉人(检察官):没有。

辩护人:请问他们注册时有没有购买商品、服务?

公诉人(检察官):没有。

辩护人:既然没有交纳任何入门费或购买商品、服务,那么指控我们组织领导传销罪的第一个构成要件我们是完全不符合的,恳请法官大人和人民陪审员明鉴。

🦂2.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返利依据:

辩护人:请问公诉人和法官,如果我发展,我的运气好,我发展了全国 769万的免费会员,如果他们没有消费一分钱,我是不是能够得到利益?

公诉人答:得不到。

辩护人:那既然得不到,我发展了 769 万的免费会员,又有什么用?这一条就与指控我们组织领导传销罪的第二项:以发展人员的数量来作为计酬或返利依据 的法律依据就不符合了,请法官明鉴!

辩护人:如果免费会员觉得云联惠电子商务系统平台很不错,象租用淘宝天猫京东的网上商城一样,也想租用云联惠的网上商城来做点电子商务生意,交点钱(金钻99元,铂钻999元)相当租金费用,请问有没有违法?

法官:没有。

辨护人:没错,象淘宝天猫京东美团一样,现许多电商平台收取一定平台管理费或网络信息服务费这是合情合理合法的,它们主要靠这个收入来生存,法律不可能做这种近以荒唐的禁止对吧?

法官:那当然!

辩护人:如果免费会员升级成为租用平台网上商城的用户,而平台只是就该位会员的租用升级一次性给我一点奖励(推荐奖或介绍费)算不算违法?

法官:应该不算,法律并没有明确禁止,介绍费居间费在司法实践中都是常见和合法的,受法律保护的。

辩护人:如果该会员成为云联网络商城租用者,每卖一次产品自愿交给平台16%的钱做为平台的共享基金算不算违法!?

法官:应该不算,现行法律没有规定此不可为。

辩护人:如果云平台愿意把收到的16%拿出来按一定分配规则分享给租用网络商城的商家和到商城购买产品的消费者算不算违法?

法官:应该不算,现行法律没有规定此不可为。

辩护人:这16%本质上是平台收取的合理的网络平台服务费,是平台经营的合法性收入之一,民营公司自己的经营合法收入如何进行再分配现行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和说此不可为吧?

法官:是的

辩护人:综上所述,整个会员注册和升级过程与奖励我们都没有违法(至少还没有相关法律规定此不可为),这第二条传销罪证是不是有点莫须有

法官:无语

🦂3.引诱胁迫与骗取财物:

辩护人:请问法官,有人指控云联惠的分享人他是受到分享人的胁迫而加入的吗?

法官:没有。

辩护人:如果全国 769万的免费会员都自愿免费注册成为云联惠消费会员,请问他们有没有任何损失?

法官:他们没有任何损失。

辩护人:请问法官,如此,我有没有骗取他们的财物?

法官:没有。

辩护人:既然他们没有损失,我也没骗取他们的财物,那么这和组织领导传销罪的第三条以骗取财物为目的法律依据就不符了,恳请法官和人民陪审员明鉴。

🦂4.扰乱经济社会秩序

辩护人58前我们的云联惠会员有因与云联惠有关的事情而寻衅滋事或攻击辱骂过谁吗?

  有打砸抢或游行示威搞动乱扰乱社会秩序吗?

  有攻击党和政府吗?

  有在云联惠网上商城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受到举报的吗?

  有偷税漏税抗税吗?

  有因云联惠的存在而造成xxx企业生产经营不下去或造成政府无法正常办公的吗!?

法官:都没有。

辩护人:请问我们云联惠公司和云粉的钱是不是都存在国家的银行中和受监管了?

法官:那当然,云联惠没有自己的银行。

辩护人:既然社会秩序如常,钱来来去去又都回归到国家银行中存放着,何来扰乱经济社会秩序一说?

法官:无语

   另外,在 5.8 之前,我们没有任何一个人报案,说云联惠骗了他的钱(因为云联惠会员每天晚上赠送的由白积分转变的红积分都能准时到账,有提现的人也从没有说没到账的),也没有任何一个人说我们被羁押的云联惠用户骗了他的钱。这一点更加说明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传销罪名并不成立!

辩护人:最后问个题外话,汽车行业著名的宝马公司研制生产出一款先进的汽车,经严格检测后出厂了,但有人购买这款车后不遵守操作要求又不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出了交通事故,请问这个事故责任人是开车的人还是宝马公司?

法官:当然是开车的人!

辩护人:那么如果有人曲解歪解云联惠,不遵守云联惠电子商务系统平台的游戏规则拿云联惠电子商务平台去干违法的事,例如利用云联网上商城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或贩卖毒品和假药什么的,或在云联商业大系统基础上有人又二次创新搞出了个真传销模式,请问这个责任是不是应该由使用者自己负责而不应把责任全部推在云联惠公司头上!?

法官:那当然!

   综上所述:指控我们犯组织领导传销罪是根本不成立的!是“莫须有”“莫名其妙罪”

[抓狂]请法官大人,人民陪审员和人民陪审团明鉴!

随抄摘编:山西某地云联惠代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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